2024年3月14日,经PA集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, 2022届、2023届毕业生0人符合毕业条件,无需结业证换发毕业证。1人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补授学位。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,公示期3天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PA集团反映。联系人:薛建华,联系电话:0518-8589552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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