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PA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江海大研〔2022〕23号)文件相关规定和《关于开展2025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申请审核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员工自主申报,公司评审,现将2025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推荐结果进行公示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—9月16日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PA集团员工工作办公室反映,联系人:敖燕环,联系电话:0518-85895528。
PA集团
2025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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